北京京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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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1
案例要旨
基本案情
宣判后,明某不服,向该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该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说法
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外,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本案中,成年子女进入父母的房间进行抢劫,在形式上符合“入户抢劫”的构成特征,但是,由于子女和父母属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无论其进入父母的房间是否得到父母的同意,都不属于非法侵入;同时,从我国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念来看,无论子女是否成年或者与父母分开另住,子女进入父母的卧室或者住宅,都是正常的。因此,对于子女进入父母房间实施的抢劫行为,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