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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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案例要旨
基本案情
宣判后,熊某某提出上诉。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说法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