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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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7
案例要旨
基本案情
律师说法
本案中,合同解除过错在于百货商行,应依法在返还唐某支付货款70元后,仍应赔偿唐某的损失。损失可按703元的30%赔偿,即赔偿210.9元。因唐某未能提供其他损失的具体数额依据,对于唐某主张包括不限于用于本案的律师费、路费、住宿费、打印费、制作光盘费用由百货商行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