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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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6
01 案件回放
镇机关辩称,因建设高铁需要,行政机关依法征收了案涉土地0.23亩属实,答辩人在向王女士发放征地补偿款时,其他农户也对该地块承包使用权主张权利,答辩人组织协调多次,均未达成一致意见,以致案涉补偿款未能发放。经审理,法院判决,镇机关应在五日内支付王女士征地补偿费7573.9元、青苗费460元,合计8033.9元。
02 京尹律师论法
03 京尹律师提醒
行政机关征用土地,应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承包地被征收,但补偿款迟迟不到位,被征收人应及时咨询专业征拆律师,通过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