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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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7
案例要旨
基本案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律师说法
上诉人曾某因不能生育收养潘某送养的亲生子女,不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原公诉机关指控上诉人潘某、曾某及原审被告人熊某的罪名均不成立。对上诉人潘某及其辩护人提出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获利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民间送养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意见予以采纳。对上诉人曾某及其辩护人提出其因不能生育而收养孩子,双方并没有买卖儿童的故意和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意见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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