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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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1
案例要旨
基本案情
律师说法
结合民办非企业单位财产的以上特性,即使行为人具备民办非企业单位出资人身份,仍无权分配、处分、占有该单位财产,出资人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财产或所接受的捐赠、资助,构成犯罪的,也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如,行为人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从事其他职务人员,其控制民办非企业单位财产的行为,如并非与本单位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所致,行为人虽主张系职务行为或集体决策,但其实施的侵占、私分、挪用行为仍缺少合法性,构成犯罪的仍需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