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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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0
01 案件回放
02 京尹律师论法
另外,从法律上讲,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第1款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这是作为保护农村学生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我国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其单位是户,而承包户家庭内部成员的增减,不应导致以户为单位的承包土地的调整。因此,个别家庭成员户籍的迁出,不影响家庭取得的承包土地,村委会不得以此为由收回其相应的承包地。
03 京尹律师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