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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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
甲某和乙某均系高村村民。20世纪90年代末,甲某一家人外出务工,便将责任田租给乙某耕种,乙某每年给甲某一些稻谷作为租金。2021年年底,甲某不再外出务工,想要继续种田,便要求乙某将责任田交还,乙某拒不返还。那么甲某能否要求乙某返还责任田呢?
02 京尹律师论法
03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730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