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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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一、裁判要旨
二、基本案情
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11日作出(2019)浙0522刑初200号刑事判决:一、被告人沈某根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二、被告人沈某根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宣判后无上诉、抗诉,判决已生效。
三、裁判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