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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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曾某某不服申请再审,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5月作出(2015)穗中法审监民再字第1X号民事判决:一、撤销该法院(2014)穗中法金民终字第115X号民事判决;二、维持该院(2014)穗天法民二初字第19X号民事判决。
第64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