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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析:低价代充话费?你以为的“优惠”可能是诈骗!

2026-01-21

【案例要旨】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以惩处。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系坦白,且认罪认罚,并将违法所得予以退赔。

【基本案情】

2022年4月至5月间,被告人陈某某在两家电商平台上发布可以提供折扣充话费、电费等充值的虚假广告。当有被害人通过微信与其联系时,陈某某让被害人登录诈骗网站进行信息注册,同时告知要充值的钱数,并向陈某某提供的被告人张某名下的银行卡转账。

期间被告人张某冒充充值代理平台的客服人员,与陈某某一起伪造正在充值或已经充值的虚假聊天记录,并在微信群内发送虚假信息进一步欺骗被害人。被告人张某收取诈骗所得的赃款后进行转移。经查实,被告人陈某某伙同张某采取上述手段,共骗取3名被害人钱款一万余元。

东丽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以惩处。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系坦白,且认罪认罚,并将违法所得予以退赔。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手机、银行卡等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法官说法】

警惕“冒充客服”诈骗,不轻信陌生来电声称的退款、赔偿、账户异常。切勿点击不明短信或邮件中的链接,不扫描来源不明的二维码。办理业务或核实情况,请务必通过官方App、官网或拨打官方客服电话操作,正规客服不会索要银行卡密码、验证码或要求转账至“安全账户”。如遇可疑情况或已被骗,请立即挂断电话,保留通话记录、短信、链接等信息,并第一时间报警。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来源:天津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