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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推进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治理”,这一举措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从法律角度深入剖析,有助于我们更全面地理解和推进这一工作。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为治理高额彩礼问题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该法条的核心在于保障婚姻自由,防止婚姻关系被物质利益过度绑架,避免将婚姻作为获取财物的手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彩礼返还等问题的裁判标准,平衡了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为司法实践中处理彩礼纠纷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村规民约在治理高额彩礼问题上发挥着独特作用,但要确保其法律效力,需遵循一定原则。首先,内容必须合法,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其次,制定程序需民主,充分征求村民意见,确保村规民约体现大多数人的意愿。在执行方面,成立红白理事会等监督组织至关重要,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可采取曝光、取消评优资格、罚扣积分等惩戒措施。同时,司法机关应给予支持,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可将村规民约作为裁判参考,增强其权威性和执行力。
一般而言,单纯的高额彩礼并不必然构成违法,毕竟彩礼是一种民间习俗,承载着一定的文化和情感内涵。然而,当出现以下情形时,就可能触及法律红线:一是强迫索要高额彩礼,以不支付彩礼就不结婚等手段逼迫对方,这种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二是借婚姻索取财物,以结婚为幌子,实则以获取高额彩礼为主要目的,违反了《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三是婚托、婚骗等行为,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彩礼,构成诈骗罪等刑事犯罪,严重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益和社会的公序良俗。
妇联、共青团等组织在推进治理高额彩礼工作中肩负着重要的法律责任。妇联作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组织,有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农村女性树立正确的婚恋观,摒弃攀比思想。当女性在彩礼问题上权益受侵害时,妇联应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帮助她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组织开展公益性婚恋服务活动,为农村适婚群体搭建平台。共青团则要发挥对青年的思想引领作用,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农村青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恋爱观和婚姻观,组织各类健康向上的交友活动,拓宽农村青年社交圈子,减少因社交范围窄导致的婚姻市场供需不平衡问题。同时,收集农村青年对彩礼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为更好地推进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治理,还需进一步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让大家明白法律对婚姻和彩礼的规定。司法机关应继续加大对婚托、婚骗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有力威慑。政府部门可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如出台更多针对农村适婚群体的福利措施,减轻他们的婚姻负担。社会各界也应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农村地区树立文明、节俭的婚俗新风。只有通过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高额彩礼问题,让婚姻回归本质,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江西某村案例:在江西部分农村地区,彩礼金额曾高达11万元至30万元。某村通过将彩礼限额纳入村规民约,并成立红白理事会监督执行,对违规家庭实施批评教育和取消部分集体福利等措施。此举有效降低了彩礼金额,减轻了村民经济负担,并改善了婚俗风气。村规民约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对村民具有约束力,体现了村民自治,有助于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并为司法裁判提供参考,对治理高额彩礼问题起到补充作用。
山东滨州“移风易俗大食堂”案例:山东滨州试点“移风易俗大食堂”,采用积分制激励低彩礼家庭。这种结合村规民约与激励机制的做法,通过正向激励引导村民遵守彩礼规定,有效降低彩礼金额,符合法律精神,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推动了移风易俗工作的开展。
湖南婚托婚骗打击案例:湖南法院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婚托、婚骗等违法行为。一些案例中,犯罪嫌疑人以介绍对象为名收取高额彩礼后消失,构成诈骗罪。司法机关的打击保护了农民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序良俗和法治秩序,体现了法律对农村高额彩礼问题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借鉴和警示。
河南规范高额彩礼案例: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规范高额彩礼典型案例,依法裁决要求返还部分或全部彩礼,符合《民法典》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规定,彰显了法律在平衡婚姻双方权益、规范彩礼行为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树立正确的婚姻彩礼观念。
安徽马鞍山“12345工作模式”案例:安徽马鞍山妇联、共青团等组织通过“12345工作模式”促成120余对低彩礼新人。这些组织作为桥梁和纽带,提供公益性婚恋服务,搭建交流平台,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婚恋成本,缓解了高额彩礼问题。体现了这些组织在落实国家政策、推进农村婚俗改革中的责任担当,符合保障公民婚姻自由、促进社会和谐的法律法规精神。
江苏“新农人婚恋驿站”案例:江苏某县推出的“新农人婚恋驿站”,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女性经济地位,使当地彩礼标准下降43%。这表明妇联、共青团等组织不仅能在婚恋服务方面发挥作用,还能通过提升农村女性经济地位,改变家庭对彩礼的依赖,推动形成合理彩礼观念和婚俗文化,是对治理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的积极探索和有效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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