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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案例库:逃逸行为对引发事故或者扩大事故没有原因力的,不作为认定刑法意义上事故责任的依据。
【裁判要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规定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认定当事人刑事责任的重要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认定其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和其他相关证据,审查造成事故的不同原因以及相关原因的作用大小,按照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依法认定当事人的刑事责任。逃逸行为对引发事故或者扩大事故没有原因力的,不作为认定刑法意义上事故责任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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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案例库:精神病人是否具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审查判断
精神病人是否具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审查判断,系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的重点和难点。要根据全案事实和证据,综合考虑被申请人暴力行为的性质、严重程度以及被申请人病发原因、过程、治疗经过、家属实际监管能力等情况,并听取被申请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主治医师、鉴定人的意见,依法作出是否强制医疗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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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析:员工出差期间钓鱼溺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案例要旨】法院经审理认为,《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五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认定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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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尹普法:以租代迁交付拍卖房产的适用
【执行要旨】金钱债权执行中,执行标的房产系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用于保障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的基本居住权。被执行人或所扶养家属与买受人达成租赁协议承租涉案房产的,则无需进行搬迁,自租赁协议生效时完成房产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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