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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感谢客户,而找卖淫女陪侍,是否构成介绍卖淫罪?
案例要旨:本案中,李某某曾经明确表示要赵某请客,在此“请客”的含义就可能包含李某要赵某出资提供非法性服务的内容。而赵某在电话中又明确表示给李某等人安排了非法的性服务,李某等人不仅未加反对,而是欣然前往,这就说明李某等人有着嫖娼的主观故意。赵某为满足李某等人嫖娼的需要,通过其“情人”韩某找到了卖淫女一同前来怀柔进行非法性交易,赵某的行为符合介绍嫖娼中行为人直接把嫖客带往卖淫地点的情形,因此是一种介绍嫖娼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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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骗、绑架大陆居民赴菲律宾,以杀害、伤害等威胁索要赎金,19人获刑!
案例要旨:恶势力犯罪集团是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恶势力犯罪组织,其特征表现为:有三名以上的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者其他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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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公司超出经营范围推荐律师的定性!
案例要旨:涉案法律咨询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被告人介绍委托指定律师从事刑案代理业务,明显超出合法经营范围,不能认定为合法经营活动,应当适用普通获取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入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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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摸鱼”将员工辞退,合法吗?
京尹律师说法:用人单位为了保证内部的工作效率,往往会针对员工的“摸鱼”行为进行规定,设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在公司有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对“摸鱼”员工进行批评教育,甚至扣除工资,但却不能因为员工一般的“摸鱼”行为而将其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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